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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/08/04
政令宣導

國防部有關「募兵制」推動宣導說明資料

壹、「募兵制」政策內涵及轉型期程: 
一、政策內涵與特色: 
(一)政府前瞻國土防衛需要、作戰型態改變及科技發展趨勢,為維繫長期國家安全,亟需以「質」勝「量」的精兵思維,透過轉型「募兵制」,招募及培訓役期長、意願強、經驗熟的志願役人力,結合先進武器裝備更新換裝,打造「小而精、小而強、小而巧」的專業化常備部隊,以塑建「固若磐石」的國防武力。 
(二)我國推動的「募兵制」並非如國外的「全」募兵制,而係維持憲法所規定的國民兵役義務,役男仍需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,完訓後儲備為後備軍人,戰時動員協力常備部隊保鄉、保土。此項制度設計的特色,除可使國民與國防事務,保持密切的聯繫,並在國家需要時,可以提供充足的防衛兵力,故不會有國外「全募兵制」所衍生的民眾與國防脫節之現象和疑慮。 
二、轉型驗證期程: 
(一)自100年12月28日「兵役法」修正公布、101年1月2日行政院核定「募兵制實施計畫」後,國防部即已展開「募兵制」的執行驗證工作,原預於103年底達成,迄今(102)年年中,經過1年8個月驗證,各項招募及留營配套措施陸續展開;由於驗證過程中,發覺志願役人力未及成長,為確保國防與國家安全,國防部啟動風險管控機制,並奉行政院核定展延驗證期程至105年底,以提供並強化健全募兵制配套措施及志願役人力成長適足之時間。 
(二)「募兵制」為我國兵役制度重大轉型工作,政府推動「募兵制」的決心不會改變,也絕不走回頭路;行政院已整合相關部會的資源,共同協力推動「募兵制」,國防部遵照政府政策,已按計畫積極啟動相關配套措施,招募鼓勵青年從軍與長留久任,並將審慎考量防衛作戰需求、人口結構、政府財力等關鍵因素,在「防衛固守、有效嚇阻」的軍事戰略構想下,規劃符合我國情的兵力結構,持恆精訓勤練,不斷提升國軍戰力,以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臺海和平。 
貳、義務役徵集兵源與志願役招募人力: 
一、轉型期間義務役徵集兵源: 
(一)配合「募兵制」驗證期程調整,在105年底以前,國軍將妥善運用82年次以前出生、具一年兵役義務約28萬名役男,賡續徵集部分役男入營服常備兵現役,以滿足部隊戰備演訓、災害防救兵力需求。依據內政部役政署資料,105年前均有適足82年次以前可徵役男可補充部隊人力需求。 
(二)近期外界提出至108年尚未服役役男僅餘7千餘人,將沒有兵源可供徵集,係指迄108年時,82年次以前出生的役男多數將完成常備兵現役(或替代役)兵役義務的履行。惟事實上,國防部經審慎評估、詳細的計算,到106年達成「募兵制」轉型以後,國軍常備部隊將由招募的志願役人力擔任。因此,至108年已無需要徵集役男入營服常備兵現役,故屆時並沒有義務役兵源不足的問題。 
二、「募兵制」志願役招募人力: 
(一)在志願役人力招募方面,101年國防部招募了志願役士兵1萬1千餘人,102年初步估計可以招募達到1萬零5百人,目前國軍已積極提升各項從軍誘因,未來103年至105年預劃每年只要招募1萬餘人,即可達成志願役士兵目標,而迄106年後,每年僅針對離退人數予以招募補充,評估招獲7千餘人服役,即可滿足常備部隊需求。 
(二)所以,即使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在108年底雖下降至約7千餘人,由於此期間志願役士兵已完成招募、訓練及補充,且年齡滿18至28歲的男、女青年均可報考從軍(108年時為80至90年次),故並無外界所言無兵可用之問題。 
參、「募兵制」相關配套措施: 
一、鼓勵官兵參與公餘進修: 
國軍訂有終身學習相關規定,官兵可利用公餘時間或報考全時進修提升學識,並提供相關補助機制,鼓勵官兵積極取得學位、證照及專長,例如志願役士兵亦可攻讀大學學位,並配合募兵制推動,擴大辦理多元輔助措施,如設置赴營教學點,除可節約官兵交通時間,更可誘發官兵學習進修意願。服役期間,透過多元進修管道,經由個人認真學習,所獲學位、證照與專長,不但可提升本職學識及工作能力,更有利渠等於軍中發展及未來生涯規劃。 
 二、強化戰備訓練發揮募兵優勢: 
為發揮「以質勝量」優勢,募兵制改為長役期兵員後,培訓志願役士兵具備高度專業能力,係制度演進成功之主要條件。渠等自入伍及專業專長培訓階段,即加強軍人養成教育,深化戰鬥技能,再實施高階戰鬥與組合訓練,使其成為合格專精之戰鬥員,撥發部隊即具戰備執勤之能力,有助戰力向上提升。另藉由志願役士兵役期長的特性,累積經驗及傳承,亦可有效節約兵員不斷離退重複訓練之成本。 
 三、合理管教優化服役環境: 
   國防部將部隊管教合理化列為施政之重點,要求各級部隊長採取「專業領導」及「服務領導」之方式,藉由人性化、專業化管理及訓練,凝聚部隊向心力,使官兵安心服役並願意長留久任。另鑑於優質生活設施及空間為部隊基層士官兵所企盼,國防部除參考美、日、韓等國營區官兵生活環境規劃外,亦考量作戰時期官兵所應擁有吃苦耐苦、堅韌卓絕之精神,故新兵及基地訓練營區仍保持原有設置,其餘營區將現有兵舍及士兵生活空間適度調整,提供每人1床、1桌、1櫃之設施,以滿足生活空間需求。 
四、加強技職教育發揮專業專長: 
為不使青年憂慮軍中所習與社會脫節,國防部除提供官兵公餘進修補助,並於陸軍專科學校等4個單位開設證照培訓班隊外,並會同勞委會辦理職業訓練,加強官兵技職教育,使其在軍中即可發揮專業專長,更可於退伍後銜接社會職場之需求。 
五、賡續精進待遇、尊嚴及出路配套措施: 
參酌世界「募兵制」國家轉型過程,分析「待遇」、「尊嚴」及「出路」為青年從軍與留營之重要誘因,因此,在立法院委員指導及行政院「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」整合下,本部將賡續精進相關配套措施,如次: 
(一)發揮調薪效益長留久任: 
行政院已於12月25日核定相關志願役士官、士兵調薪及外島加給案。此項調整措施,主要係著眼讓從軍青年能夠適切維持家庭與眷屬經濟生活,使無後顧之憂從事戰備任務與外島戍守。國防部將鼓勵受惠士官兵,加強提升本職學能及戮力遂行戰備任務,發揮志願役人員役期長、經驗熟之效益,以符合「募兵制」建立精銳戰力之目標。 
(二)推動軍人安家政策: 
在行政院指導及財政部協助下,國防部加速將閒置營區及土地活化(如設定地上權),增進營改基金能量,逐步整修(建)老舊營舍及職務宿舍,提升官兵住用品質,並達到「軍人安家、軍眷安心」之目標。 
(三)提升從軍報國尊榮: 
為培養國人愛國心,並視從軍為保國衛民典範與崇敬之對象,將協力內政部落實執行「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」,使從軍青年感受實質之尊榮,並安心發展軍旅生涯。 
(四)鼓勵企業錄用退伍軍人: 
由於「募兵制」志願役人力增加,為保障官兵退後出路,規劃協力輔導會,對積極進用退伍軍人之民營企業,參酌美國制度,訂定獎勵表揚措施,以提升輔導就業成效。 
(五)優先修正輔導條例: 
    配合「募兵制」推行,輔導會已研修「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」送請立法院審查,規劃將服役4年以上、未達10年之志願役退除役官兵,納入輔導範圍,並依其服役年資等條件,提供「分類分級」輔導措施,置重點於就學、就業面向,以使官兵退役後能獲得適宜之轉業輔導。 
肆、結語-「募兵制」提供青年從軍願景: 
一、實施募兵制,由於國軍志願役職缺釋出,可增加國民就業選項及機會,並使有志青年投入軍旅的選擇多樣化,青年可依個人規劃願景報考服役軍種。而在營期間接受職務歷練及訓練養成,可培養實務管理、服從抗壓及刻苦耐勞之軍人特質,奠定軍旅職涯向上發展條件。同時,藉由公餘進修的補助管道,取得學位及證照,提升個人競爭力,有利於退後繼續對社會有所貢獻。 
二、經本部推動相關精進措施,陸軍等部隊並針對志願役營(連)從改善服役環境、提升部隊能力、兼顧職涯規劃等面向實施驗證。推動迄今,留營率由45.3%,提升至56.1%,轉服成效由1至9月平均245人/月,10至12月增加為442人/月,其中在接受軍事訓練役的9千餘名陸軍人員計招獲961位,加入了志願役士兵行列(約占受訓人數10%,渠等將於4個月訓期結束後,簽訂投入志願役行列),顯示經過渠等親身體驗及瞭解募兵制各項配套措施後,選擇從軍作為生涯願景,已成為青年良好的選項。 
三、推動「募兵制」係國家兵役制度重大轉型工作,事涉國防安全及國家長遠發展,國防部將賡續在行政院「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」指導及立法、監察院督促下,協同各部會機關致力推動各項招募與留營配套措施。同時,對於推動募兵制後,懷抱滿腔熱血,選擇從軍報國之優秀青年,籲請社會各界給予鼓勵與肯定,國軍更將對渠等施予完整訓練與栽培,使他們將生命中最寶貴的時光奉獻給國家的同時,國家更應安排完備的施政措施,以照顧渠等(與眷屬)服役與退伍後之生涯維繫。如此,方可維持國軍戰力穩固,使募兵制轉型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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